校务公开不是一道“自选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1-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山东省胶南市滨海街道办事处中心

  中学 李霞

  推行“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措施。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发挥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稳定、和谐和发展。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学校把校务公开变成一道“自选题”,校长对公开内容有绝对的自主权,仅凭个人意见便可决定什么样的信息可以公开,什么样的信息不公开以及公开到什么程度。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校务公开往往流于形式。且看教师们对此的看法:

  教师A:我们学校的校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上均有较大随意性,只公开那些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大的事情,而对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事,比如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年度考核情况等问题则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给人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

  教师B:我们学校的校务公开,只是“公开”结果。比如,盖了一栋大楼,用了多少资金;某老师被评为优秀教师;某职工被选派外出学习,等等。至于为什么要盖这栋楼,这位优秀教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选派那位职工去学习,广大教职工仍然是不得而知,还得去打听各路小道消息。

  教师C:我们学校一般是由于教职工对某件事情不满,议论纷纷,甚至情绪激化,校领导为了平息事态,才搞校务公开;再就是为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开工作的检查敷衍了事地公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平时,那公开栏里的东西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

  对于广大教职工而言,校务公开是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的途径,而且广大教职工也愿意通过这种方式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出谋划策。但是,如果学校领导只把校务公开作为一道“自选题”,就会失去公开应有的意义,而且这种形式主义的校务公开还会加深教职员工对学校领导的不信任,进而影响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因此,笔者认为,为了避免校务公开沦为学校领导的“自选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校务公开工作是学校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要使之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实效性,使其最终成为现代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机制建设入手,规范程序,有效运行。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应进行宏观指导和微观调控,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对校务公开的任务、内容、项目、要求、公开程序、公开形式、检查与监督、违规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作为学校,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保证校务公开规范与畅通。对于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校务公开的强制措施。比如干部使用,不公示就不能进入党委会研究;大宗物资的采购,不公示、不招投标,发票就不能报销;基建工程,从工程的立项、论证、预算、施工队伍招标、施工监理、施工进度、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全过程都要进行公示,不公示就不给予拨款。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也是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和基本途径。因此,学校领导要以校务公开为契机,推进教代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不断丰富教代会的具体内容,提高教代会的质量,让教职员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当教育改革的主力,做学校的主人。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学校应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对校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质询、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写出专题报告送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并通过适当的媒介向教职员工通报。

  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校务公开的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没有监督的校务公开必然会出现走过场,流于形式,时断时续,随意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首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检查督导机构和同级监督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监督保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落实领导责任制。其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学校评估和教育督导的基本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要构建校务公开的发展性评价机制,废除仅靠奖惩来衡量校务公开工作的做法,不断为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发展远景。要积极引进外部监督,可排除人为因素,使监督工作更可行,更有效。

  校务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其意义是深远的。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我们要学校生活长得敏捷圆满,就得要把他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太阳光底下可以滋长,黑暗里免不掉微生物。所以我要学校改良,做校长的、做教员的,都要欢迎人参观批评,以补自己之不足。学校放在太阳光里,必能生长,必能继续不断地生长。”因此,我们应该让校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使公开工作由“选做题”转变为“必做题”,由“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让校务公开真正成为学校的一扇窗口、成为教师参与管理的一个平台。